3)117 总裁,我其实是个技术宅(10)_快穿之反派饲养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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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头靠在一起,他一睁开眼,就能看见宋七晚乌黑的头发,现在还有些病态白的皮肤,但他觉得这样的宋七晚很漂亮,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女孩都要漂亮,还有,此时他的心跳得很快,比卡门序曲的节奏还要快一些。

  顾凛知道宋七晚的许多事情,从四岁,到十一岁,她童年的七年,在那七年里面,一年中的三百六十五天,几乎有三百天,他们会见面,彼此恶作剧,乐此不疲。

  不过宋七晚老是输给他。输多赢少。

  只有当她输给他的时候,她才会看着他,打败她的人,是个什么样的家伙。

  但是当她赢了的时候,宋七晚就不会理他了,跪下吧,卑微的少年,我是你永远都打败不了的人,我是你的噩梦,哈哈哈哈哈。

  宋七晚就是这样的一个家伙。

  所以再次见面时,遇到这样一个又怂又怕事,一天到晚宅在房间里面工作,生病了连朋友都没有,孤苦伶仃,还要找一个十六年前的朋友帮她办理入院手续的宋七晚。

  面对再尴尬,再刁难的处境,也会表面不显风露水,举止进退有度的宋七晚。

  他还以为是自己认错人了。

  但现在看来,还是那个宋七晚,恶劣,狡猾,混世魔王,只是现在把那一部分的她,深深地藏了起来。

  她还是,他喜欢的,那个女孩。

  对于五岁的顾凛来说,宋七晚只是一个有趣的女孩,她调皮捣蛋又顽劣,作弄她是他在幼稚园唯一的乐趣,对于十一岁的顾凛来说,宋七晚是和他一起度过七年时光的损友。

  他们之间有很多种感情,有钱,亲情,但唯那份懵懂的萌芽的爱情,是顾凛从前不懂,但是现在终于懂了的事情。

  他喜欢她,他喜欢宋七晚。

  所以他才会在看到seven团队里有一个叫宋七晚的人,就把项目敲定给了他们,所以才会在聚会上听说宋七晚在某个差劲的公寓里面,自己到了B市也按捺不住心情住了进来。

  她像是他的启明星,默不作声地在他的夜空亮着,把他所有的目光都不由自主地吸引了过去。

  但这份感情他也藏得很深,可在宋七晚记得那些事情的时候,他觉得勇敢一步也没关系了。

  混世魔王被困在了深渊里,她用一根根荆棘条绑在自己身上,做成盔甲,把漂亮的一面露出给别人看,自己被荆棘刺刺得遍体鳞伤。

  他作为大魔王,他要去把混世魔王救出来。

  总有一个魔王要伸出手,他们才能握手言和,宣告世界和平,魔王和魔王最终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楚歌第二天凌晨三四点醒过来,就看见枕边的顾凛,她大惊失色,而后惊叫出声,推了推顾凛,“顾凛,你怎么睡在我枕边!”

  顾凛睡眼惺忪,漂亮的桃花眼里水光潋滟,“又不是睡在你床上,宋七晚,现在天还没亮呢,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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