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112章 111Hello,夏弥_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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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是自己快要奔二了。对男孩子来说奔二也许是件好事,意味着自己从此以后便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当提三尺剑以定天下,当年周公瑾孙伯符便是在刚刚奔二的年纪平定江东,手揽大小乔过上了有美人也有江山的日子。

  可是对女孩子来说奔二是个槛,就像奔三了的只能叫女人或者女性,再也没法叫姑娘一样。到了奔二的年纪就不能叫少女啦,任性的小淘气和粉色的甜品都会慢慢变成小女生的标志,快要20岁的姑娘应该学会踩着高跟鞋长裙出入社交场合,用黑色的裙裾留下让人想入菲菲的遐想,一个烈焰红唇的飞吻就能叫每个在场的男士心神荡漾,这才是卡塞尔的风格,进可提枪斩妖魔,退能长裙降野狼。

  由是不禁想起当年诺诺的那句劝告来,卡塞尔是一扇单向的门,打开了就再也没法回头。

  如果没有来这个学校,大概自己如今还是普普通通的穷逼灰姑娘一枚。可来了卡塞尔就不一样啦,学院有那么多的课程,你前面有那么多精英,每个人脸上都写着爷老牛逼了!就算是一条败狗扔进这种环境里,也得人模狗样的穿起碎花长裙踩着细带凉鞋,赶紧挺胸抬头收腹好做出一副我和你们是一样的态度来。大概也只有芬格尔这种自甘堕落的货色,愿意一路摸爬滚打最后跌进了尘埃里去,化作一头人尽可欺的中世纪骡子。

  手机仿佛魔怔了,叮叮叮连响好几声,有时候世界就是这样,你没事的时候可能十天半个月手机都懒得叫唤一次,有事的时候什么杂七杂八的都跟赶集一样往一起堆。

  “生日快乐。楚子航。”第一条短信,来自最喜欢的人,可惜没有什么情愫可言,简洁的就像师兄那张面瘫的脸。

  路明菲没来由的就一乐,扭头看向百叶窗上面吊着的那个小人偶,比霓虹国的晴天娃娃更精致更大一点,找遍全世界的电子商城都不会有同一款,因为这乃是楚子航楚同学,以他那干啥精通啥的认真态度学习了缝纫,一针一线一布一抹,认认真真做出来的礼物。

  如果把它拿下来放在手里把玩,就会发现这东西简直和路明菲有99%的神似,很难说师兄其人是不是偷偷藏了自己的照片,对着照片一点点摸索把她做成Q版的。

  这是今年她去师兄家里拜年的时候,师兄的妈妈苏小妍拿给她的东西。当时师兄在四川的病榻上完成了允诺给她的礼物,但路明菲已经先一步启程回故乡了,师兄就把这东西顺丰航空特快送到家里,告诉妈妈说如果有个叫路明菲的女孩儿来咱们家拜年,就把这个东西送给她。

  自家儿子二十有余,是个什么品性楚妈妈比谁都清楚,苏小妍甚至一度觉得楚子航也许缺了一根叫做恋爱的筋,否则没道理长这么大还这么优秀,身边乌央乌央那么大一片美蝴蝶飞来飞去,偏偏一只都带不回来。

  如今看到儿子这么上心甚至亲手做了给礼物给某个叫做路明菲的女孩,楚妈妈这才恍然大悟儿子原来是个死心塌地的三好专一男,遂打电话问说子航呀,你高中的时候那条发带是不是也是送给路明菲的呀?

  在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楚妈妈一拍大腿,没错儿了!就是这姑娘!

  所以路明菲抵达楚家的时候遇上了极其盛大的热情,那架势似乎两家都快定亲了而她路明菲还不知道。苏小妍拉着路明菲亲昵地坐在一起,看这未来的儿媳妇是越发的顺眼,因为那是大年初八,已经稳定下来的参孙有的是时间把上婆家的路明菲打扮成公主,饶是以苏小妍这种自身都上了年纪还能美艳如青春少女的姑娘,也不得不啧啧赞叹自家儿子的眼光那叫一个顶呱呱!

  最后路明菲离开楚家手腕上多了一个翠绿剔透的镯子,苏小妍没明说是干嘛的只说叫她保管好,理论上这玩意可能是定亲信物,而男女主角两人一个尚不知情,一个傻了吧唧的还以为楚妈妈天生这么慷慨好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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