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114章 113Hello,夏弥(三)_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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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讳从来都不需要太多的敬仰。

  挂断电话,楚子航推开衣橱的门,角落里躺着一只黑色加长型网球包。拉开拉链,黑色鲛鱼皮包裹的刀柄紧紧地贴着球拍,他握住刀柄,刀出鞘一寸,铁青色的光溅出,冰冷的气息沿着手腕迅速上行。

  御神刀村雨,传说中杀人之后自然会渗出春雨洗去血迹的妖刀。有人用炼金手段铸造了这把现实中本不存在的刀刃,并把它供奉在神社十年,以养它的戾气。

  这是楚子航永远都会放在身边的装备,父亲留给他唯一的东西,也恰恰是最需要的东西,他随时都会背起这只行囊,踏上追随奥丁的道路,直至亲手用村雨斩下神的头颅。

  出门的时候他被人拦住了,妈妈睡眼朦胧地从沙发上坐起来,揉着眼睛问他暑假都快过去了,为什么不叫路明菲来我们家玩。

  楚子航一愣,说妈妈你很喜欢路明菲么?

  妈妈心里说这叫什么话,儿子你喜欢的人我不会不喜欢么!嘴上说嗯呐,挺好一姑娘,人漂亮心地也善良,对女孩子的要求不就这些么!男孩子要记得多照顾女孩子,你对人家好,人家才愿意多跟你接触。

  楚子航点点头说我知道了,其实我现在出门就是去找她的,有些事儿想跟她沟通。

  妈妈眼睛一亮,跳起来推着他的肩膀就把他往外拱,说着那还不快去在这磨蹭个什么劲儿!最好晚上能把她带回来吃饭!

  楚子航心说路明菲真的是很会社交啊,就新年的时候来了一趟就把妈妈迷得神魂颠倒的惦记上了,这个暑假没少问自己路明菲哪去了,怎么不去找她。

  这差不多也是卡塞尔精英们的常态,龙血对普通人有一种格外特殊的隐秘魅力,一旦血统觉醒,以前的普通人也会在人群中越来越耀眼。

  回想起路明菲这一年来在卡塞尔越来越高的风评,楚子航也不禁也想要感慨一下女大十八变,一个女孩子一旦认真起来,突飞猛进的变化远远比男孩子更让人惊讶,仕兰中学的人大概很难想象当年的土辫子大黑框,如今是可以短裙高跟鞋笑意盈盈,耳环闪耀浑身上下BlingBling的姑娘了。

  苏菲拉德披萨馆,一辆的士在大门过道前停下。

  路明菲抬头仰望这家在本地颇有名气的披萨馆,她的长发丝绸般光亮,末端打着细碎的小卷,白色的无袖蕾丝衬衫,高腰黑色百褶A字短裙,斜挎个米白的小包,腰细腿长还不满足,更穿了带三英寸跟的罗马鞋,细长的银色耳坠折射阳光令过路人眼花缭乱,介乎于成熟的大学生和将入社会之间的风格。

  最开始出门的时候她是有考虑过当个lo娘的,但仔细一想那样太过花里胡哨,颇有一种故意秀给往昔同学们看的情绪在里面。这么一招自然是要落下风,最高明的摆谱方式绝不能是让明眼人都知道你在搞事情,这就好比姑娘去参加闺蜜的婚礼,裙子领口巨低腰巨细鞋跟巨高,那摆明了是跟新娘子有仇来抢风头的,谁都会多看你几眼。

  所以临走她又改头换面,选择当个夏日里的三好女大学生,用日常风干掉对手,那才是高手应有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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