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24章 汉军,前面有豪族滴干活,我来带路_都是抽象天命,你千古一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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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4章汉军,前面有豪族滴干活,我来带路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配合上【忽悠】。

  刘恪觉得,自己绝对是造反头子,还是特别能蛊惑人心的那种。

  这俩玩意要是合成,指不定能合个什么诡异玩意儿出来。

  天命抽都抽出来了,不好好用一用,怪可惜的。

  堂堂一个皇帝造自己的反,可能有点抽象。

  但大汉的皇帝,带着交趾的人民,造交趾的反,这也没什么吧?

  于是乎,汉军这么一路打,一路分,一路鼓动流民、百姓,所过之处毫无抵抗。

  有黄公权大义灭亲做表率,日南郡治下的郡县,竟有三分之二的豪族,主动把土地献了出来。

  要是实在族中阻挠重重,族老、族长之类的碍事玩意儿舍不得田,直接检举揭发。

  你不想活,我们还想活啊!

  这些豪族的反应,着实有些出乎刘恪的意料。

  不仅自发献田,还有大义灭亲,进一步促进了分家析产。

  见豪族们如此配合,基本没有难度,刘恪也就将打豪族分田地的事情,全都交给了陈伏甲。

  他自己则是借着【瓦剌留学生】的天命,操着一口南越土话,忽悠了一波迁至县城中居住的南越土著。

  南越土著并非全都住在山林里。

  毕竟交趾国立国也有几百年了,虽说南越土著们,依然有着自己的一套习俗文化,但对中原文化也比较认可。

  再说了,县城一应配套设施齐全,城里住着,再怎么也比山林里舒服,土著归土著,不能当土鳖啊!

  这些住在县城里的南越土著,比山林里的南越土著,思想上更为开放,也更有野心,几亩田就能让他们拼命。

  而且他们的战斗力,并不比住在山林里土著,差太多。

  翻山越岭如履平地,是很不错的兵源。

  刘恪当即就用豪族的粮,扩军八千。

  死完最后一个南越人之前,汉军绝不会退出交趾。

  一路摧枯拉朽,最后整个日南郡范围内,也就只剩下了日南郡城。

  并且已经逐渐发展出了,一套成熟且固定的模式。

  投了的带路党,留你一命,分家,分田。

  不投的豪族,直接开始公审。

  审完就砍,还能挑几个幸运观众零距离观刑。

  也有胆子大的幸运观众,跃跃欲试,想亲自斩杀为富不仁的豪族。

  可惜谁能砍人这个问题比较严肃,执法权只能在朝廷。

  话说回来,即便有了固定的带路模式,日南郡也挺难打的。

  足足阻挠了汉军三日。

  三天时间,放在以前,都已经拿下三郡了!

  这次确实麻烦,也不知道是交趾国中,是哪个能人,提前将日南郡和九真郡的郡兵,给换防了。

  因而这日南郡的守将,以及大多数郡兵,就算城破了,也影响不到亲族。

  光棍一个,啥也不在乎。

  尤其是这刚调防过来的守将,还是个南越土著,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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