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姐姐。(许炽夏视角的前世)_杀死那个黑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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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世许炽夏第一次见她,是在初春。

  天气尚未转暖,他被经纪人赶回家写歌,卡在高潮处久久写不下去,纸团扔了一地。

  门铃声忽然响起,许炽夏不耐烦地去开门,“谁啊?”他一把拉开门,门口站着名穿着浅紫色毛衣开衫,齐腰长发的少女。

  “刚刚那一段,升高一点。”她哼唱了一段曲调,手指在空中画出起伏示意。

  许炽夏怔住:“你学过乐理?”

  对方摇摇头,“没有,我只是觉得应该这样。”

  她说这话时有种对自己灵性的笃定。

  许炽夏没多想便把她带进来,“你刚刚哼的,是这样?”他凭记忆在吉他上拨出刚刚那一段曲调,她垂下头闭着眼听,到一个节点睁开眼,“这样会不会更好?”她又哼了一段,和刚刚稍微有点不同。

  他们调了大概二十多分钟。许炽夏最后弹了一遍给她确认,阳光通过落地窗投射下来,少女闭着眼听他弹吉他,头随着旋律左右轻轻晃动,发丝在光线下微微透明。

  最后一个音符结束。她睁开眼,笑着看他:“好好听!你真厉害!”她鼓起掌来。

  许炽夏被她弄得反而有点不好意思:“谢谢你啊。”对方确实没有学过音乐,但哼唱的那一段却灵得惊鸿一瞥。

  他收起吉他,“哦对了,请问你来我家有什么事吗?”他都快忘了这一茬。对方看起来也不像是他的粉丝,怎么找过来的?

  她明显有些扭捏,半天才说:“我叫莫怜,我找许清秋……他在吗?”

  “你找我哥啊!”许炽夏一拍脑门,“他还要一会儿才能回来,你等等,我去给他打个电话!”

  莫怜慌忙拉住他,“不用了不用了,你不介意的话我坐在这里等就好了……”她情急下拽着许炽夏的T恤一角,手指微凉,触到了他的侧腰。

  “哦哦好……你吃水果不?我去给你洗一点。”许炽夏有点呆地说。不等莫怜回答,对方一松手,他就窜到厨房去拿水果。

  许炽夏索性也不写歌了,反正卡住的地方已经过去,剩下的就不难写了。他把盛在玻璃碗里的草莓递给莫怜,坐在她旁边,也捏了一个丢进嘴里。“你也喜欢我哥啊?”

  “啊?”莫怜吓得差点没把嘴里的草莓吐出来。“额,我,嗯……”她硬着头皮承认。

  许炽夏叹了口气,“可惜了。你喜欢他不如喜欢一台电脑主机。我觉得电脑主机比我哥有情调!”

  莫怜闻言,扑哧一声笑出来。

  许炽夏一拍大腿,“是吧!你也这么觉得吧!电脑主机还能放歌呢,我哥能唱两句儿歌就是他最大的艺术细胞!”

  莫怜想了一下许清秋板着一张脸唱“小兔子乖乖”的模样,崩不住捂着眼笑得直不起身。两人顿时嘻嘻哈哈地笑作一团。

  半晌两人才停下。许炽夏问她,“哦对,你真的很有艺术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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