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四章 换一个儿子过继_我在大清当摄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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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绳枪自诞生以来,就是战场上的大杀器

  其和弓箭、弓弩不同……

  对比前者,

  它有着更加傻瓜的操作,甚至于放在垂髫之年的孩童手里,都能实现轻松杀人……完全摒弃了弓箭的天赋论与努力论。

  对比后者,

  它亦有着更加强大的威力,轻松洞穿前排铁甲,造成瞬间的有效杀伤力!

  但自诞生而发展至今,却仍旧无法彻底替代后两者,甚至一定程度上…还远远不如后两者来得更加有用!

  排除掉阴雨天气对火药影响,归根结底就是换填子弹的操作太过冗长,极度受累。

  那蹩脚的换弹操作,

  拿到两军交战的战场上,简直令人发指!

  纵使燧发枪的诞生已经足够划时代,本质上的换弹问题,依旧无法解决。

  性能足够优良的燧发枪,握在常年浸淫的火枪手手里,几乎可以做到如弓箭一般……伤敌于百步开外!

  然而,

  不是人人都是神枪手,火枪的诞生初衷,也不是为了给神枪手服务。

  所以在一般的士兵手里,堪堪做到百步以内的伤敌效果才是常态。

  ……

  石林给琳娜带来的大箱子里,就有大明现今最尖端的火器——鲁密铳!

  琳娜给石林科普过,

  鲁密铳,大明号称能在两百步外,打死敌人!

  当然,又是免不了琳娜的一阵嘲讽。说什么两百步,不过最大的射程距离罢了。

  暂且不论士兵身上的甲胄,就这样的距离,纵使打中又如何?

  根本破不了防。

  纵使在百步内,加上士兵钢甲披身的防御效果,想要有足够的杀伤力,仍需要将条件放宽至五十步内才可。

  而五十步,

  骑兵瞬息就至!

  那是几乎刚打完一枪,迎面就是骑兵手里的长槊与大刀!

  所以,大明兵工厂为应对骑兵,又研发出了“三眼铳”。

  其在原理上,与石林提出的“弹夹”构想异曲同工。

  无外乎,

  一根手柄,

  三个枪筒,一连能打上三发。

  当然精度远不如“鲁密铳”来得更准,但两军交战,何谈精度…那是闭上眼睛来一枪,都能打中个倒霉蛋!

  更关键的是,

  三眼铳不比鲁密铳那般…只是个单纯火器——被骑兵近身以后,只能沦为握在手里的“烧火棍”。

  三眼铳因为其独特的构造,

  三个愣大的铸铁炮筒,通体铸造,嵌在一起…后方长长的手柄揣在手里,整个造型拎着,

  活脱脱宛如一个“狼牙大棒”!

  骑兵冲过来后,完全勿需换弹,直接抡起,就可杀敌。

  而且三眼铳的粗制滥造,对比于鲁密铳的精细,造价更加低廉。

  便宜又好用!

  大明,恰恰最缺的就是钱!由此三眼铳,才是大明军队普遍装配的存在。

  但不论“火绳枪”、“三眼铳”、还是“鲁密铳”,

  甚至于现在出现的“燧发枪”,

  这些都无法摆脱…其本质上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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