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百三十四章 何止新词掠美意,更有瘦金震世人_大宋终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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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厮近来发现自己穿越后多了个特别的能力:左手也能写字,而且写的是他上辈子专门练过的受精体。

  不对

  瘦金体。

  宋徽宗所创的独门字体,在李煜前世人气极高因为特别贴合硬笔书法。

  一手瘦金体字甩出去,较之田英章、庞中华起来逼格上便胜了不止一筹,而且这厮发现似乎女青年特别吃这套,是以当初没少下功夫。

  其实李煜右手字相当不错,历史上“他”的书法被称为金错刀,也写过书论这种专业的书法论集,遗憾的是没有流传。

  但作为穿越者他却将这“金错刀”也原封不动的继承下来。

  可金错刀再好也不是瘦金体的对手。

  李煜用左手写瘦金体也是一点心里压力都没有,“反正宋朝人自己都说,宋徽宗是南唐后主转世,所以这也算是自己抄自己吧”

  眼下,他的左手也就是前世的水准,看上去不错,但尚未大成。

  奈何瘦金体独特的运笔和字形结构,实在是太鹤立鸡群。

  围观众人简直无法置信。

  这屁孩子今天开宗立派了。

  今天在座几位,基本上囊括了这时代最好的书法家。

  杨凝式第一是毫无疑问的,徐铉排第二,这点就算是老冤家冯延巳也得服气。

  至于冯延巳本人和李璟也算是一流书法家。

  但这几人下笔依然脱不开前人气象,杨凝式虽然勉强有了自己的风格,但其中欧阳询、颜真卿之气落在方家眼中还是一目了然。

  至于徐铉、李璟等人就更不用说了,依然实在前人的窠套中辗转腾挪,仿佛孙猴子跳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一般。

  李煜这笔字,虽然尚有稚拙之处,但确实是另出机杼。

  尤其可贵的是,在瘦金体之前,中国书法多以厚重,坚韧为美,瘦金体则开创风神秀丽的审美取向,弄出个新字体不算太难,但能通过字体带出新的的审美范式来,这就是宗师中的宗师了。

  此刻殿中,人人面色各异,最难看的却是杨凝式

  老头子方才的满面红光随着李煜的落笔而逐渐退去,开始写的慢,退的也慢,到后来笔法越来越快,他脸上的红润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消散。

  到最后一句带了几分草意落笔时,他仿佛被大锤连续击打,最终眼睛一闭,颓然坐倒在椅子里,不再置一词。

  距离李煜完成大作已经过去半盏茶的功夫,殿内依然鸦雀无声。

  大家都被吓到了。

  原本以为一场普通的国宴,却共同见证了新的书法范式的的诞生。

  嗯,始作俑者还是个十三岁的小屁孩

  尤其是李璟,心中五味杂陈,但在这个场合,他还是要夸几句:“佳作啊,已胜过朕多矣!”言语间却多有落寞。

  李煜听了,将笔一甩,晃晃悠悠作了个揖,脑袋摇得和拨浪鼓似的,含糊道:“圣人此言差矣!不可比,不可比。”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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