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设备也可以折价卖掉,大概还能换回来五千混元左右。
封合宇:果然暴富还是要发横财啊!
凌:可横财也容易带来暴毙!
封合宇:……
封合宇:能不扎心吗?
流火:咪!(扎心!扎心!封封太飘!应该扎心!)
封合宇:嘿!我这暴脾气!算了……打不过……
凌见着封合宇又和流火玩闹上了,默默分出不少机械傀儡,开始整理世界戒指里的一些非必要设施。
封合宇:流火啊,你的进化形态也太夸张了吧!这条件……这资源……我在虚拟宇宙网络里随便查一个差点就要被查水表了啊。
流火:咪!(布吉岛!)
凌:如果我整理出来的吞噬世界规则没太大出入的话,那边的‘准神技’在这边应该至少对等于宇宙之主巅峰秘法,点满甚至可能自动进化为究极秘法。凌:流火的进化形态至少是拥有‘准神技’的,而且可能还不仅仅是技能,也许会需要配合领域类的宝物才能成型。
封合宇:你是说,类似原著中某些强者在拿到重宝、至宝后,特地依托宝物研究出来的秘法?
凌:是的。
那些边边角角的材料还有希望,但涉及重宝或者至宝,直接让封合宇败下阵来,流火也知道自己短期内应该进化不成了。
凌:毕竟现在的流火已经是界主巅峰的血统,有着10倍生命基因层次了,按照主人你讲的原著的故事进程,赤瞳进化出的形态在那边应该算是准神级,放到吞噬世界的话,大概至少100倍生命基因层次的特殊生命?
封合宇:流火啊,咱就先不考虑你这里了哈……等着弟弟妹妹们为你打下一片大大的江山,咱再考虑你的进化问题了哈。
流火:咪!(流火我超强!不需要进化!)
封合宇:嗯嗯,流火真乖。
封合宇也着实是被流火的进化条件吓到了。
本源法则承认下位的需要俩,金之法则和火焰法则,上位法则不仅需要空间本源法则-空间绞杀方向的法则承认,还需要达到时间法则承认,倒是没规定那个方向。
另外,流火进化时还要附体一件重宝以上的剑型领域类宝物,进化后会将之化为诛仙剑阵,当然是宝物品级越高最后的成品剑阵能力越强。
至于那些查一下就要被‘查水表’的宝物名称,或许只是流火进化过程中可有可无的辅助材料罢了。
凌随便挑了一种在虚拟宇宙网络上查了一下。
刚点击搜索,对面的智能就提示这属于禁品,如果个人持有将怎么样云云。
最好的处理方法是立即通过宇宙星河银行的渠道,贩卖给五大巨头的下属收购公司……这样的提示连续发过来三次。
本着好奇心理,封合宇继续翻看了其他书页上的御兽模板,也就参宝宝初期小进化的资源,大概是自己可以企及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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