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42章 KTV神曲火热传播。_百万调音师:我只好亲自上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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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大的功臣,也得让你也开心开心啊!!”

  “哈哈!那就谢谢陈总了!!”

  李少杰再次在心里暗叹星辉娱乐做的一手好活。

  又是借花献佛,又是白嫖。

  但偏偏自己也不算亏,反而赚了。

  好家伙,运营鬼才。

  两人交流了片刻,维系了一下感情,确定了未来合作的可能性后,李少杰挂掉电话。

  等了二十分钟,到账信息便发到了手机上。

  “我朝啊,三百万?!”

  惊讶过后,李少杰狂喜。

  其实歌曲这玩意就跟小说一样。

  未经过市场考验的时候,行情价格就是行情价格,不会出现天价的,顶多是买断的时候根据你这个作者的名气来定价,但不会特别离谱。

  当经过公司宣发运营,市场考验,大众传播,火了以后,价值才体现。

  而音乐又和小说不同。

  小说你写出来是消费者(读者)直接观看的,可以分成可以买断。

  但音乐制作人卖歌需要经过第三方(歌手)来进行商品演变,然后变现的。

  买断很多人可能不太喜欢,但这就是事实。

  因为,如果不买断的话,你音乐制作人话语权太高,等于挑战了所有娱乐公司的底线,你说不让人唱了就不让人唱了,这样太依赖于音乐人的情况下,供需关系等于失衡。

  广东雨神那首歌三千块买的,亏吗?

  不,因为没人唱出来,没经过网络运营的话,根本火不起来。

  参考杰伦,一开始也是买断版权的,后来火了以后,是买断+对赌分成,最后自己有了渠道以后,才买回来自己运营了而已。

  没有渠道,捏着版权P用没有。

  而买断就代表赚快钱杀鸡取卵吗?

  并不是。

  买断,火了以后,那可不是一口价的事情,一口价针对的是没火的。

  简单来说,公司收歌,买断,没火公司认了,火了以后公司大头,给你分红。

  话语权越重,分红越多,主角前期争的不是钱,是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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