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鱼肚里的手指6_781_大案迷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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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理位置又不好,很难租出去,所以就挖成了鱼塘。

  “鱼塘平时都是交给他外村的表弟陈路打理。陈路以养鱼为生,把他表哥的耕地挖成鱼塘也是他的主意,他和表哥约定,鱼塘的收益两人对半儿分,他负责出工夫,他表哥则出成本。这几年鱼塘都是陈路在打理,可不巧的是,陈路在半个月前因为醉酒驾驶被交警队抓获,后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处了6个月的拘役,人现在还在看守所里服刑。”

  “什么?1个没回来,1个在看守所里?”郝东怎么都不愿意相信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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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调查的侦查员已经提取了两人的指纹和血液样本,正在送来的路上,是不是嫌疑人,估计1比对就能有结果。”

  “孟晓春。调查人员有没有说,陈路平时是不是1个人打理鱼塘,他有没有帮手?”

  “除了他老婆,没有其他人。”

  田春达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两个人都有正当的不在场证明,估计是嫌疑人的可能性不大。咱们还要另寻办法。”

  田春达眉头隆起,喃喃自语,1支烟的工夫,他又说道:

  “嫌疑人从杀人到抛尸的整个过程很连贯,而且他选择的抛尸工具是人力3轮车,如果嫌疑人没有足够的体力,很难完成整个抛尸过程。我们已知死者抛尸的时间在凌晨时分,按照农村人的生活习惯,早上6点就会有人下地做农活儿,嫌疑人能对抛尸鱼塘如此熟悉,他不可能不知道这1点。所以嫌疑人的黄金抛尸时间应该介于0点到6点这个时间段内。按照成年人蹬3轮的平均速度每小时10公里计算,他从住处到抛尸现场单程不可能超过6小时车程,也就是60公里,当然这个距离是极限数字,我们还要去掉体力消耗、抛尸的时间、焚烧衣物的时间,所以我给嫌疑人划定的单程抛尸距离在40公里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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